声明人:樊毓芬、彭孝玉、李玉琴、兰学群
对以前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!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6/1432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