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田月梅、张春雨
2006年11月9日至10日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词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坚修大法,弥补过失,勇猛精進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6/1432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