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纪娟
在邪恶的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6/1432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