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林均如、钟联芳、陈荣森、刘秋欢
我们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6/1432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