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彦哲、刘梅琴、王春凤、刘美琴
一切违背大法弟子心性标准的言行一律作废(包括别人代写的)!今后,“坚修大法紧随师”,跟上师父正法进程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粒子,“助师世间行”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1/3/13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3/20/919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