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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江益兰

    99年7.20恶党非法镇压大法,单位叫我交书,我交了。2000年我去北京证实法,在当地办事处,公安问我为什么要去北京,我就把我的姓名、住址和我们家里修大法的人都说给他们,在笔录上签了字。公安问谁是辅导员,我也说了。2006年4月,我被当地公安局关押、罚款,也在拘留证上签了字。这是配合了邪恶的迫害,走了旧势力安排的路,是我的耻辱,我对不住慈悲救度我的师尊。严正声明:以前我签的字,及不符合大法标准的所作所为全部作废。今后学好法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7/14335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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