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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金锁 九九年七二零后,因怕心,我在公安局、政保科写好的“不炼功”的保证书上签过字、按过手印,并交了保证金500元。2001年3月22日,我被抓后被判刑四年。因学法不深,受共产邪党的欺骗和蒙蔽,在监狱向邪恶妥协,写了“四书”。出狱后,通过看“九评”,我真正认清了共产邪党的本质, 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。严正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认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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