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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振武

    我于二零零一年因去北京和平请愿,而被恶党非法教养三年。二零零四年解除教养时,当地派出所叫我写几句“保证”的话。当时由于认识不清,就随和着它们写了几句“保证遵纪守法和做个好公民”之类的话。后来专管我的一个民警又找我采集一次指纹,我也随和了他。最近和同修切磋后,我认识到,修炼是严肃的。为彻底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与迫害,我严正声明:配合恶警所做的一切有辱大法与大法弟子称号的事作废。做一个堂堂正正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7/14335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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