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洪彦 前一阶段,我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,在邪恶的迫害和对情的执著下,我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,并说了不该说的话,给大法抹了黑。现想起此事深深感到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,故此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论一律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去掉根本的执著,走好、走正以后的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1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