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大荣
一九九九年江××镇压法轮功,单位逼迫我在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书上签了字。这是我有怕心和认识法不深造成的,走了弯路,给大法造成了损失。严正声明:所谓“保证书”作废。我决心做好三件事,做师尊的真修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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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7/14335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