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闫承华
在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和丈夫给我在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东西上所签字,全部作废。从新走進正法修炼中,弥补过错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7/14335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