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何玉文
我在11月6日发真相资料时,被当地610恶警发现,把我送往当地公安分局,罚款200元后,我又被逼迫写了“保证不再炼法轮功”。严正声明:所写作废。我信师、信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7/14335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