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国存
九九年七二零时,派出所、社区等各部门强行让我写的所谓“保证不再修炼”的“保证书”等之类的东西,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现郑重声明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7/14335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