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江鲜艳
今年八月九日被非法绑架到劳教所时,在高压下,做了违背大法的行为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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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7/14335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