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常景玉
在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信大法,坚信师父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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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7/14335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