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沛
曾说过、做过的对师尊和大法不尊敬的话和事全部作废。改正过去的一切不良言行,跟师尊走,坚信大法洪传早日来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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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7/14335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