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龚国华
本人在被邪恶非法迫害中,由于自己正念不足,做了违背大法的事,特此声明全部作废。坚定正法之路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7/14335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