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杰
以前离开了大法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声明作废。现在我要从新走進大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7/14335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