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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常颖 我是九六年得法的。在压力下在邪恶警察面前写了“不炼功的保证”,给大法带来负面影响。声明:自己曾经做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包括向邪恶警察所做过的“不炼功的保证”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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