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景孟
迫害刚开始,给了邪恶想要的,还给了它们我的通讯录。结果邪恶又叫我抄了一份同修的姓名给它们。严正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紧跟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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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8/14341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