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秉志
我是1999年得法的。99年7月间,在高压下曾说过一些不利于大法的话,做过一些违心的事。郑重声明:我以前说过和做过的不利于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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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8/14341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