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苏巍巍
原先在乡政府被非法关押期间,违心的在“今后不炼功、不学法、不给政府添麻烦”的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加倍弥补,不负师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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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8/14341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