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连云、宋明兰
从九九年大法遭到迫害以后,放弃了学法、炼功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跟上师父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8/14341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