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振宇
在恶党迫害大法最严重的时候,单位领导强迫我所写、所说的一切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言论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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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8/14341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