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兰珍
在邪恶的高压下,写过“保证书”,所写的一切对大法不敬的言语,声明作废。从今以后加倍精進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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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8/14341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