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占水、刘淑华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一切过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8/14341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