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黄丽英
在邪恶强迫下,写过“保证书”,以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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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8/14341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