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淑芹
在邪恶警察的胁迫下写了“不炼功的保证书”。严正声明:我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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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8/14341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