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邢雯
以前我所想、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声明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,随师把家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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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8/14341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