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卢钢辉
本人声明以前所说所写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坚修大法到底!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8/14341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