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邵丽华、吕伯兰、张坤英、黄光辉、付小江、付贤菊、陆爱之、胡瑞春、陈宗雅、章菊香
在强制洗脑班上,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弥补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0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8/14341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