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凤兰 自己在听大法录音后,误以为是录音带受潮而变音不能听了,就把讲法录音带扔了。后来才知道,这不是录音带的事,是电池的事。但把录音带扔了是对大法的不敬,是对大法的犯罪。现在严正声明:我所做、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4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