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文河 我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,在当地政府和恶警的威逼之下,由于怕心,让我的儿子帮我一起把师父的法像烧了。我不但自己做了错事,也让儿子造了业。声明:我和家人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按照师父要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6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