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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高淑芬 我于九六年幸得大法。九九年,恶警非法闯進我家,拿走了一本《转法轮》和师父的法像,我糊里糊涂签了名。后来,说了不该说的话,做了不该做的事。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正念正行,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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