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叶丽嫦
以前由于学法不够精進,邪恶迫害法轮功时曾经写过对大法不敬和放弃修炼的话,现我严正声明:以前所写的全部作废。我要紧跟师父修炼,坚修大法心不动,直至圆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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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9/14348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