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林新庭、林改云
由于学法少,对法理解的不深,七二零以后在高压下有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在此声明: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加倍学法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9/14348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