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翠娟
为了探望因炼法轮功而被非法劳教的亲人,被迫填写的对师父不利的“申请表”及所说、所写的对大法不利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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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9/14348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