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翟淑平
在邪恶的迫害下,自己违心的写下的不符合大法的所有言行声明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9/14348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