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曲怀香
以前我被派出所找过,当时我说“不炼了”,凡是对大法不利不敬的话,我声明:一切都作废。紧跟师父走正法路,坚决走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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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7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9/14348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