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朱爱珍
违心的向邪恶妥协后,写的“保证”、家属写的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今后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9/14348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