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肖广宇
我曾在“公安”分局和洗脑班写过的“三书”(悔过书、保证书、揭批书)全部作废。赶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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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9/14348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