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群华、谭光原
我以前对法、对师不信、不敬的一切言语全部作废。现在要信师信法,弥补过错,脱离旧势力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9/14348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