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常景春
对我的强化洗脑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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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9/14348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