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闫洪江、张福波
所有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和一切签字“保证书”等一律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29/14348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