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传英、林乐春、刘学荣
在恶党的迫害下,违心的写了“不学、不炼的保证书”,做了不该做的事。严正声明:我们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紧随师,做好三件事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30/1435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