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郑秀兰
99年7.20以后,我母亲在邪恶的强迫下,说过对大法不敬的话,现在声明作废。相信大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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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30/1435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