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素琴
对以前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全部作废!今后坚修大法到底,加倍弥补给大法所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30/1435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