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素云
在邪恶的高压下,我曾说过“不炼大法”的话,现声明作废。永远坚信法轮大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洗刷污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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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30/1435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