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伏芸
强化洗脑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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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30/1435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