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国山
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信师父,坚信大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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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1/30/143549.html